风水首页
【邵爱东易经风水网】由易坛泰斗邵伟华之子邵爱东老师创办,提供专业风水、 预测、婚姻、起名服务。
服务总览
服务总览
服务申请
服务申请
服务流程
服务流程
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
英文版
English
风水服务
风水服务
专家简介
专家简介
服务申请
服务申请
留言咨询
留言咨询
邵爱东易经风水网
风水文化
风水文化
易经文化
易经文化
国学文化
国学文化
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

首页

风水

商业风水

风水

企业风水

风水

家居风水

风水

阴宅风水

风水

四柱命理

风水

六爻预测

风水

婚姻指导

风水

个人起名

风水

公司起名

形象宣传条
联系我们
手机咨询:18992867865
热线电话:029-89601188
QQ在线咨询: 点这里咨询
微信号: dahai290008
邮件咨询:shaoaid@126.com
了解易经风水网
网站概况 网站概况 家世纪要 家世纪要
专家简介 专家简介 专家专著 专 家专著
讲课照片 讲 课照片 对外交流 对外交流
最新动态 最新动态 文化理念 文化理念
服务范围 服务范围 服务收费 服务收费
服务申请 服务申请 留言咨询 留言咨询
部门设置 部门设置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服务范围
商业风水 商业风水 企业风水 企业风水
家居风水 家居风水 风水顾问 风水顾问
阴宅风水 阴宅风水 婚姻指导 婚姻指导
四柱预测 四柱预测 六爻预测 六爻预测
个人起名 个人起名 公司起名 公司起名
服务流程
①了解服务内容 ②选择服务类型
③提交服务申请 ④支付服务费用
⑤完成服务订单 ⑥查看服务方案
服务申请
商业风水申请 >> 企业风水申请 >>
家居风水申请 >> 风水顾问申 请>>
阴宅风水申请 >> 男女合婚申请 >>
四柱预测申请 >> 六爻预测申请 >>
公司起名申请 >> 个人起名申请 >>
文化知识
风水文化 风水文化 易经文化 易经文化
国学文化 国学文化 道教文化 道教文化
佛教文化 佛教文化 民俗文化 民俗文化
婚姻专栏 婚姻专栏 风水万里行 风水万里行
本站动态 本站动态 行业动态 行业动态
风水首页 当前位置:首页 >> 道教 >> 走近道教 >> 道教协会
中国道教界规章制度——关于对国外正一派道士授箓试行办法
来源: 网络 作者: 佚名 编辑: 周易世家 人气: 2009-5-31
内容提示: ( 2001年12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修改通过,2005年6月24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 ……

( 2001年12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六届二次理事会修改通过,2005年6月24日中国道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修订)

  第一条 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道教协会(关于正一派道士授箓规定》,为满足国外正一派道士宗教信仰的需求,继承传统、完善教制、提高道士素养,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 对国外正一派道士授箓的道教宫观(以下简称宫观),由中国道教协会确定。

  第三条 宫观对国外正一派道士举办授箓活动,应报授箓方案和申请授箓者的相关资料。由省级道教协会报请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同意后,并报中国道教协会核准备案。

  第四条 宫观对国外正一派道士举办授箓活动,由中国道教协会指导。授箓申请表、箓牒,由中国道教协会印制,授箓箓坛颁发。

  第五条 国外正一派道士申请受箓,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道教,信仰纯正,品行端正,持守规戒;

  (2)皈依“道、经、师”三宝,有道教传统师承法派,拜师入道三年以上,身心健康;

  (3)熟悉道教基本知识,能依科习诵各阶经诰;

  (4)了解道教科仪规范,能从事一般的斋醮仪典活动。

  第六条 申请受箓程序:

  申请人填写一式三份申请表;

  申请人所在国家或地区道教组织(或道教界知名人士(及本人度师保举推荐。举办授箓宫观审查并由省级道教协会报请中国道教协会核定,同时报省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七条 申请授箓道士在接到授箓书面通知报到后,经举办授箓宫观依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审核并进行培训合格后,方可入坛受箓。

  第八条 国外正一派道士授箓活动在每年下元节(农历十月十五)举行,报名授箓日期截止为每年的中元节(农历七月十五)。时间一般为三天,授箓人数不超过200名。

  第九条 经箓品秩分别为:初授《太上三五都功经箓》,通《早晚功课经》,诵《道德经》、《度人经》;升授《太上正一盟威经箓》,通正一诸经;加授《上清三洞五雷经箓》,通上清经;加升《上清三洞经箓》,通三洞经。受箓道士的法职道位依《天坛玉格》给凭。

  第十条 受箓道士初授三年后可申请升授,升授八年后可申请加授,加授十二年后可申请加升。申请提升经箓品秩者,须通习相应品阶经书,由箓坛大师考察复核,凭道德功行依律循序晋级;

  凡申请升授、加授、加升者,须经中国道教协会审核并报请国家宗教事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 举办授箓宫观提名的箓坛传度、监度、保举三大师,经中国道教协会确认后由举办授箓宫观礼聘。

  第十二条 受箓道士经传度合格后,授予箓牒。箓牒只作为正一派道士经过授箓传度和从事斋醮活动的凭证。

  第十三条 举办授箓的宫观,可按传统向受箓道士收受相应的资费。资费标准由中国道教协会核定。

  第十四条 受箓道士严重违犯规戒,由举办授箓的宫观表奏除名,向中国道教协会备案。

  第十五条 违反本试行办法,未经批准,擅自对国外道士举行授箓活动、印发箓牒的宫观,其授箓活动及所发箓牒均无效,并追究宫观主要负责人责任。

  第十六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正一派道士和侨居国外的中国正一派道士在内地宫观受箓,参照本试行办法办理。

  第十七条 本试行办法由中国道教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收藏本页到: 感谢您对本站的大力支持!
<<返回文章目录
相关搜索: 走近道教|道教协会|中国道教界规章制度
24小时[最新]文章 排行榜 24小时[最热]文章 排行榜
关于易经风水网 | 邵爱东简介 | 新闻中心 | 服务总览 | 服务申请 | 付款方式 | 客户通道 | 在线留言 | 招聘信息 | 法律顾问 | 隐私 保护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联系方式
风水业务咨询电话:029-89601188 值班手机:18992867865 传真:029-89601188 业务邮件:shaoaid@126.com 业务QQ1469305822 微信号:dahai290008
2011 © www.shaoaidong.com 邵爱东易经风水 网 版权所有 ICP09009081 地址:西安市解放路77号裕朗国际729室 敬请关注风水万里行栏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