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制戒律,祖立清規,旨在防非止惡,安身進道,光大法門,造福社會。本此精神,特訂立本規約,全寺上下,均須遵守。
一、全寺僧眾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執行有關政策,愛國愛教,以寺為家,勤修三學,恪遵六和。
二、全寺僧眾均須謹遵佛制,戒行清淨,僧儀整肅,慎護譏嫌,自尊自愛,犯根本大戒者,不共住。
三、住持依選賢制產生,每屆任期三年,連選可連任。
四、本寺常住人員,服務常住多年,勞苦功高,年滿八十歲,體弱多病者,可以不隨眾。
五、除本寺住持代表常住,為整個佛教事業培育接班人外,任何人不得私收徒弟及皈依弟子,亦不得在寺外私收徒弟及皈依弟子。違經教育不改者,不共住。
六、每日上殿、過堂、坐香、出坡、聽經、誦經等一切佛事活動,除與本職工作在時間上有抵觸外,均應隨眾。因病因事均應請假,無故缺席,教育不改者,不共住。
七、合寺全體大眾,團結共住,凡事聽從常住安排,不得有違,違者不共住。
八、交拳相打,破口相罵,挑撥是非,無理取鬧,破和合僧,不守常住規矩者,不共住。
九、全寺僧眾均須僧裝整齊,及時剃除鬚髮,堅持素食,禁止飲酒,吸煙,賭博,看電視,下棋,看黃色書刊或與道不相應之刊物,如有違犯,經批評教育不改者,不共住。
十、僧人不得隨意出入山門,有事外出須事先向客堂請假,如未經請假,或請假未准,或夜不歸宿者,不共住。
十一、凡討單者,應具三好條件:1、身體好,2、素質好,3、道心好,要會五堂功課,敲打唱念,還要能坐腿子。
十二、凡來寺掛單必須著裝整齊,手續完備,一宿兩餐,最多不得超過三天,凡未受具足大戒、身份不明、或精神異常、行跡可疑者,概不留宿。
十三、禁止闖寮,寮房內不供佛像,不燒香點燭,不得燒電爐、電熱杯、電熱棒、電熱毯、火油爐、小鍋等。二板熄燈。小心火燭,注意安全。
十四、師友親朋來寺探親訪友,必須經過客堂同意,方可留宿就餐,概不允許在個人房內私自會客,違者必糾。
十五、僧人有病需外出就醫者,須經客堂認可,醫藥費方可報銷。
十六、全體僧眾服從常住領導,六和同居,加強自身建設,不得進行有損於高旻寺聲譽和利益的活動。
十七、保護寺內文物,保持殿堂莊嚴、環境優美、僧房整潔,愛護綠化,注意防火防盜。
十八、認真落實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為把高旻寺建設成為名符眾望的禪宗古道場,而共同努力,以上共住規約,全體大眾,宜各遵守,切切勉之!
高旻寺常住立 二零零一年二月九日 |